日前,浙江大学出台《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其中涉及到的如10万+阅读量、重大网络等考核标准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此举是在打造“网红论文”,但这些考核标准不切实际。昨天,浙江大学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10万+仅是基础性指标之一。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浙大此前出台的《办法(试行)》称,发表于指定和、形成重大网络的作品申报认定等同于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刊发,还将满足某些考核标准、形成较大网络的优秀网络文化对应于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国内核心期刊刊发。同时,《办法(试行)》对“重大网络”和“较大网络”都做出了界定,了转载的类型和数量,并在阅读量上提出了10万+、40万+的要求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此举更容易激发广大师生在网络下的原创热情。也有网友表示,学术性文章专业性强、晦涩难懂,很难在发表,10万+的阅读量更是天方夜谭。也有网友认为,浙大此举是在打造“网红论文”,但这些考核标准不切实际。
昨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联系到浙江大学相关负责人,浙大再次发布对这一《办法》的补充说明,就优秀网络文化具体如何认定、认定优秀网络文化和晋升职称的关系等问题,做了进一步说明。
该负责人表示,优秀网络文化的认定方法,不是对已有评价方法的、否定、替代,而仅仅是一种补充。阅读量仅仅是众多考核标准中的一个指标,具体的考核需要经过规范的评审程序。此外,该负责人坦言,在《办法》研究讨论阶段,曾经将学校已有的学术套用这一标准,“确实存在满足条件的优秀网络文化,但确实很少”。
针对浙江大学出台《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其中涉及到的如10万+阅读量、重大网络等考核标准所引发的争议,昨天,浙大相关负责人(简称浙大)接受了北青报记者的采访。
浙大: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大众文化教育及其不可或缺的方式和途径。如同当今大学教育的内容与方式的多样化一样(如从传统的以课堂教育为主的形式扩展到更加重视课外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以及近年来出现的MOOC和创新创业教育),社会文化形态不断扩展,新的文化不断涌现,多样化、差异化的评价方式成为当今大学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制定《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其目的是为了互联网发展的新趋势,对借助互联网进行文化教育所产生的作品及进行评价的新的尝试。
浙大:优秀网络文化指的是有学术性、思想性的,并能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网络文化作品。重在思想表达,旨在文化感染,是对现有评价体系的补充。该方法主要针对人文社科领域的师生,之所以我们在文件中没有对学科提出明确限定,是因为浙江大学是一所多学科交叉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我们的学术研究是全方位的,我们欢迎并鼓励不同领域学科学者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并进行交叉研究。网络文化等同于“学术期刊”的表达,并不是现有评价方式,恰恰是对传统学术评价体系的尊重。
浙大:不是的。范围和数量是现代互联网区别于传统教育文化方式(纸质)的根本特征。阅读量的评价指标是建立在内容品质和社会积极影响基础之上的,阅读量只是我们认定优秀网络文化的基础性指标之一。满足《办法》所的条件后,根据本《办法》,还需组织学者专家进行认定。我们重申,我们将对任何网络文化过程以及申报的学术不端行为予以严厉查处,秉守“零”原则。
浙大:此文件提出的优秀网络文化的认定方法,不是对已有评价方法的、否定、替代,而仅仅是一种补充。浙江大学职称不仅严格,还包含多项要求,晋升需要经过规范的评审程序(例如,教师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要经过以下程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材料公示、述职测评及初选、同行专家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等环节)。任职基本条件中,还包括教育教学、科研项目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浙大:该《办法》的出台经过了长时间酝酿,听取了各方意见,尤其是人文社科学者和教学科研、人事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学术评价方法及其原则,由大学自主确定并授权自辖管理部门公布,符合国家政策。此外,我们想说明的是,目前我们选择了部分进入我们的评价体系,今后我们将视该《办法》实施进展及效果,对选择的对象适时进行择优充实和动态调整。
浙大:此《办法》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影响和关注。发布最新说明的原因是有网友单拎出来一些字眼去、这个,比如10万+的阅读量、要求主流转发等,其实阅读量只是考核的基础性指标之一,选择的标准也主要是看影响力。在初步讨论阶段,我们曾经拿之前的一些学术去套用这个标准,其实有满足条件的文化很少。
浙大:优秀网络文化在每年6月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认定,师生集中提交时间应该在明年6月份。目前还没有详细的考核标准,也没有确定具体的考核人员。(记者张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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