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参加过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仅限指定竞赛)或与所填报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以实践活动(创新性、论文等)作为主要进行报名的考生,要求考生必须是深度参与其中,并至少是其中某部分的主要完。
3。 除上述两点外,对于所报经管文法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者。申请者须提供能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文科专业(类)考生,高中阶段在人文社科竞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及以上项,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两篇文章,或在、辩论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语言、文史、逻辑、记忆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才能(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⑴、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或者高中阶段参加作文比赛获二等及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为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1.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二等及以上项;2.明天小小科学家励活动三等及以上项;3.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获;4.国际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5.获得专利;6.发表论文;
14、在所申请的专业(类)领域中表现出明显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者,如:获得国家专利证书;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具有相关专业(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能力培养或创新研究性学习经历,且有全程活动记录与评价;参加过高水平学科项目竞赛并获得项等。
4. 高中阶段独自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与报名学科相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与报名学科相关的学科出版物,或中学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与报名学科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1.高中阶段,在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获得省级三等及以上励的考生;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三等(含)以上励,或拥有专利者(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的除外);
3.高中阶段,在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中英文)决赛(高中组)、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总决赛中获三等(含)及以上励的考生;在省级(含)及以上专业刊物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一篇(含)以上,或在省级(含)及以上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文学作品两篇(含)以上或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