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涯重庆出现了一篇名为《重庆师范大学王副教授论文涉嫌抄袭》的帖子,指出王副教授《第一人称叙事法的妙用——对理发的“问题式”文本分析》论文中的主要内容1/3与参考文献雷同,发帖网友质疑王老师的文章涉嫌抄袭,同时,也有网友认为雷同的部分注明了出处,不算抄袭。“注明了出处,还算不算抄袭?”这个问题引起了网友的激烈争论,昨日,重庆师范大学校方表示,将尽快组织专家评定其论文是否涉嫌抄袭,并将于近日通报评定结果。
网友“Liliyy2010”发帖称,王副教授在《名作欣赏》2008年第12期上发表文章《第一人称叙事法的妙用——对理发的“问题式”文本分析》,全文共有4083字,除去对“问题式”文本分析的概念界定有325字和对《理发》故事的介绍有545字外,主要内容部分只有3163字,而“抄袭”的就有1000字,几乎占了1/3。“抄袭”对象是该文章的两部参考文献:布鲁克斯·的《小说鉴赏版》及藏策的《超隐喻与话语流变》。
发帖人“Liliyy2010”还称,在剩余的2000余字里,王老师“没有自己的见解,也是对参考文献中两部专著观点的照搬、嫁接,把原书内容换成自己的语言表述”。
记者查看了网友“Liliyy2010”贴的王副教授《第一人称叙事法的妙用——对理发的“问题式”文本分析》全文,发现网友所称的“抄袭部分”,在论文中作出了专门的符号标记,并在论文最后的注释栏里,王副教授专门注释了来源,注明了这几本书的出版社和出版年限,以及引用内容的页码。
昨日,记者联系上重庆师范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的王副教授,他称,自己已经在网络上看到了这篇帖子,并已经将相关的材料递夏沫到底爱谁交给了学校,等待学校仲裁委员会分析后才能得出结论。他还表示,如果认定自己有错将会承担责任,但如果自己并没抄袭,那发帖网友则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重庆师范大学宣传部刘姓负责人介绍,该校文学与新闻学院将尽快组织专家对此论文进行审核,评定其是否涉嫌抄袭,并将于近日对此审核结果作出通报。
■是引用“写明了是引用,还写明了出处,怎么还能算抄袭呢?”网友“小丢”回帖说,“抄袭还谈不上”。新浪网友“不告诉你是谁”回帖发出疑问,现在谁写论文不引述,不改编?“如果这也算抄袭,那所有的论文都或多或少的涉嫌抄袭了”。
■算抄袭网友“”则回帖称,该论文所引用的部分太多,应该算作抄袭,“所有的论文都这么引用,那论文也太好写了吧?”网友“安哥”则在回帖中表示,大学教授应该多花点工夫在做学问上。网友“shmily”认为,王副教授的论文不但引用了原文,“连观点也是照搬原著,这怎么行”?
昨日,西南大学张仲明教授表示,目前全国对于文学论文涉嫌抄袭的标准并没有明确,一般采用文章发表的标准,即“连续100字雷同,则为抄袭”。但为规避抄袭行为,部分高校针对本校师生制定了校内学术行为规范。但标准不一致。比如,在“抄多少才算抄袭”这个问题上,有的“一篇论文中1/4内容与人雷同,即构成抄袭”,而有的“1/3雷同为抄袭”。
■2009年初,日报出版社原社长李树喜状告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称黄书元的《察贤辩才》一书大量抄袭。
■2009年初,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云南中医学院开展调查后发布鉴定意见:“论文抄袭”属于过度引用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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