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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发展的一个核心内容

※发布时间:2021-1-3 4:27:2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内容提要】由苏联模式所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党政关系,一定意义上造成了授权关系扭曲、政党行政化、党群关系。新时期中国政治体制初步扭转了党政不分的体制格局,并随着依国方略的提出,党的领导地位与最高机关地位的相互协调进入了制、规范化、程序化的通道。继续理顺执政党与公共关系的重点,应该放在进一步归正授权关系和自觉按照原则处理党与关系上。

  政党政治的中心问题,是政党如何有效地行使公共、有效执政的问题。如何处理政党与公共间的关系,目前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系列通行的规范或曰惯例,这些规范和惯例不是由哪些人或哪些特定党派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政治的规律性使然,基本上属于“必然王国”。执政的历史已有八十余年,但由于传统上长期将这种政治模式自外于一般的政党政治,因此在如何处理执政党与公共的关系上,出现过“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以党代法”等问题。现在中国通过总结经验、,提出依国,转变执政方式,在科学定位党政关系上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但是正象许多人认为的那样,在如何处理执政党与公共的关系方面,还是很有必要继续讨论和探索,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框架内的现代政党政治。

  当年布尔什维克党是在国家出现严重社会危机的情况下,依靠中心城市武装迅速夺取的。由于夺取几乎是瞬间完成的,因此从党本身的政治经验上说,怎样适应管理整个国家的要求,形成与性质相适应执政模式,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而在现实中,布尔什维克党几乎没有时间和余地来进行选择,其建设首先延续了它的军事体制。

  苏联模式在处理党与公共的关系模式上,其特点是以党为政、党政不分,而且后来始终没能走出这种基本格局。毫无疑问,苏联模式有它的历史依据,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但是,这一模式从长远来看,至少存在着三个方面的严重弊端:

  首先,建设的理论准备不足。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建设的理论,主要是指出了的性质是“过渡时期的国家”,原则上不能简单掌握性质的旧的,而是要“打碎”旧,用“巴黎”式的新的机器取而代之。香港吉野门新的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勤务员()。至于的国家还需不需要政党的存在,以及按照什么原则处理党和国家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中没有系统阐述。

  其次,斯大林对党的领导地位的诠释过于极端。俄共是按照列宁新型政党的理论建立起来的,但是如何处理党政关系,实际上也是在苏维埃建立之后才提上议 事日程。从理论上说,列宁已经开始认识到正确区分党政不同职能的必要性。他在 反对否定布尔什维克党领导地位的前提下,多次表明态度,认为无论如何不能混淆党组 织的职能和的职能,“党的任务则是对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不是像 目前那样进行过分频繁的、不正常的、往往是琐碎的干预。”[1](p.64)可以说初步形 成了党政分开的思想。但是斯大林扭曲了这一思想。斯大林把党政分开定义为:党作决 定,和其他社会团体来执行。他说:“在我们苏联,在的国家里 ,我们的苏维埃组织和其他群众组织,没有党的,就不会决定任何一个重要的政治 问题或组织问题——这个事实应当认为是党的领导作用的最高表现。”[2](p.36)斯大 林实际上认为,实质上就是先锋队的,也就是党的。这 一思想深刻地制约了社会主义国家党政格局以及授权体制的成型。

  再次,的国内外条件客观上要求强化党对国家的全面控制。由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进行之中便独自退出战争,苏维埃国家建立之初,环顾茫茫全球,没有一个盟国,再加上意识形态的原因,真正是独孤天下,所视之处皆。在国内,布尔什维克党也遭到大部分政党的反对,列宁曾经设想和力争的在苏维埃内部由多个政党竞争执政的面难以形成[3],1918年列宁更是政治暗杀,国内政局十分紧张。这一切客观上要求只有将和牢牢掌握在手,确立党对社会的全面控制,而最 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党直接任命来组建各级。

  20年代初,俄共开始广泛采用中央组织局和处直接委派、任命党和各级干部的制度。任命的范围,用斯大林的说法,“必须毫无例外地包括一切管理部门和党赖以掌握我们的经济机关并实现自己领导的全体工业指挥人员。”[4](p.172)应该说,委任制或变相委任制在特定时期有之处,但问题是俄共顺势将其制了。斯大林忽视了列宁后来要求用自下而上的普遍的选举制来逐渐取代只适用于特殊时期的任命制的思想,把党任命干部认定为党的领导的基本体现和,使任命制的趋势难以逆转。在联共(布)十七大上,斯大林是这么说的:“在正确的线提出以后,在对问题作出正确的决定以后,事情的成功就取决于组织工作。”[5](p.342)在他的直接领导下,任命制的适用范围很快扩大到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级层次。到1939年,斯大林,把挑选、提拔、配备和考察干部的工作,集中统一归口到干部局以及各国、边疆区和州党委的干部部,从体制上进一步固定了党直接任命干部的做法。此后,在社会主义国家,自上而下的选拔、提拔成为产生各级领导人员的制方式,而自下而上的选举(尽管有)变成一纸空文或仅仅是一种形式。任命制的弊端,如导致官僚主义、任人惟亲、裙带关系等等等等,此处不展开叙述,我们仅强调它的要害(也是所有弊端的重要根源)是,极大地扭曲了公共的授权关系,了政治的最基本原则,使执政党事实上成为国家的来源。

  苏联模式的最大特征,是以党为政(党政不分是现象,以党为政才是实质)。它将执政党对公共机构的领导,设计成为执政党与公共机构之间的上下级隶属关系,党组织实际上成为的。家化、行政化了,党的性质和功能发生了异化。

  一方面,党作为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最高领导者,其和机构不断膨胀,党组织负责高位重,就是一般,也好像要比普通群众高人一等。本来的党,为理想随时准备作出的党,在无上的下,一下子变成社会资源的分配者,变成利益的源泉,导致以权谋私、卖官鬻爵、等现象泛滥。谁要是或强调社会监督,“”的帽子不知何时就要扣上来了。

  另一方面,的职能及行政管理体制长期得不到完善。职责不清,也好象没有太大必要搞清楚,反正党决定,我执行,没有主动性,没有责任和效率意识。的官僚主义、混日子、踢皮球、低效率、大锅饭变成见怪不怪的事。甚至出现“驯服工具论”,失去了机构性,唯一的职责,是当党的“驯服工具”。

  再一方面,机构膨胀的怪圈始终走不出。国家除了设置必要的公共机构外,首先要考虑设置对应的党组织机构。中央如此,地方也如此。苏联赫鲁晓夫时期,一度甚至还要分设“工业党”和“农业党”。即兴的机构更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社会主义国 家机构庞大成为一个特征。

  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其执也是来自人民的委托,这些道理不言而喻,但是,关键是要用适当的制度安排,使这些原则得以落实。由于苏联党思想上理论上的若干误区,造成了授权关系的扭曲,其直接后果之一,是必然党和群众的关系。本来,争取群众支持是执掌公权的必要前提。它体现在必要的制度上,首先是公共的行使者要得到足够的直接的间接的赞成票。在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不存在选择的问题,但完全可以而且应该让具体的行使公权者,有一个接受筛选的过程。而党的作用,是负责培养、集聚、储存、提供能够得到群众的候选人。进一步说,这个候选人的提名,可以通过公开的程序在竞争的基础上择优推出,或者是通过某些政治协商的程序公平推出,但最终的决定权只能属于。如果这样,党与的关系,仍属代表、代言人的本原关系;党控制公共,是人民控制公共之手的延伸。在这种格局中,掌握公共的官员,其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是统一的。但是一旦党把对官员的决定权实质上拿在自己手里 (即便有选举的过程),特别是实质上取决于上级领导,那么,就很难要求各级干部有对 人民负责的积极意愿。在这种格局中,事实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无法统一起来,或者 说对上负责是实的,对人民负责只能是抽象的,因为制度的逻辑决定了一切。

  以党代政,党政不分在体制上还有一个重大缺陷,是纠错机制不充分。一旦出现重大失误,党群直接成为,群众立马把帐全部算到执政党头上。又因为执政党是 唯一的,执政党的危机极易变成国家的政治危机,也就是说,制度上没有给执政党留下 任何余地。特别是在党群关系日渐疏离和对立的情况下,危机的来临,只是时间问题, 苏共的,证明了这一点。

  有学者认为中国社会主义五十多年党政关系的历史变迁可以概括为四个时期:一是“寓党于政”时期,大致从1949年建国到1957年反右斗争;二是“以党代政”时期,大致从“反右”到1978年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