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注意事项公布。
请认真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仔细查看我部职位资格条件设置,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报名填表要求,对照个人特点和经历,真实、规范、准确填写各项报名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报考我部职位的考生均须在笔试阶段加试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一同公布,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内容可参考《2017年度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其他具体要求可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公布的《报考指南》。
除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作出专门说明的项目之外,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在2016年10月15日前具备。关于要求面貌为中员的职位,预备视为符合面貌要求。
报考要求英语水平等级的职位,须在“外语水平”栏至少注明:英语等级名称、等级层次、获得年月等3项内容。
从大学阶段填起,须至少注明:起止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名称为准)、研究方向(填写规范简称,本科可以不填此项)、学历层次(本科、硕研、博研)、学位(详细填写,如“学士”、“管理学硕士”等)、学习性质(全日制、在职等)共7项内容。
填写全职社会工作经历情况,在学校学习期间的兼职经历须填写在“学习经历”栏中相应。须至少注明: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机构隶属、职务、主要工作内容等5项内容。对于没有所属单位的社会经历,须至少注明:起止年月、档案存放机构、户籍所在地(具体到区县)、居住地(具体到区县)、证明人及电线项内容。鼓励补充填写个人业务专长、工作实绩、经验积累、德才表现等内容。各阶段社会工作经历与学习经历累加后,个人简历不能留有三个月以上时间断档。工作经历有年限要求的职位,起止时间可以不连续,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职位要求的相关基层工作经验应在2016年10月15日前取得。
须至少注明:获得惩名称、惩年月、给予单位等3项内容。只能填写具备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惩项目,没有书面依据的惩项目请勿填写。
各类报考人员须注明取得最高学历学习阶段的主要专业课名称及成绩(或等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内容填到“学科成绩”栏,其他各类人员将相关内容填到“备注”栏。
须至少注明:姓名、关系、所在单位、职务等4项内容,如有个别字段不便填写,须作出相关解释。直系亲属及配偶(如已婚)填写不能遗漏。
我部将组织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仅供招录机关做个性评价参考。
我部考录政策咨询电线时。上述电话负责接受拟报考机关及部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考生咨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一律依据考生在“专题网站”中填写的报名资料作出。请报考铁、航运、民航空警总队的考生登录 “专题网站”,查询相应电话进行咨询。
一、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认真阅读《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认真阅读本说明,详细了解有关招考政策,查阅职位表,了解职位信息及具体条件要求后,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合的职位进行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填报各类信息,所填内容务必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导致未能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1975年10月15日至1980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的无限航区一等船长或轮机长,报考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职位,应采用纸质书面方式报名。此类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联系(各直属海事局联系方式见附件1),并将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传真至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发送传真后须与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电话确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直属海事局指定的电子邮箱。此类人员不得同时报考多个职位。如发现重复报考,则取消其报考资格。非享受放宽年龄条件人员,一律通过网名。
(三)2016年10月及以后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和2016年10月及以后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其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专业英语(外语)八级证书可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到单位报到时提供。
(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面貌、学历、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计算机等级证书、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6年10月15日前取得。
五、限2017年应届生报考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应是按正常教学计划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期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报到证(派遣证)。按正常教学计划在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其毕业后未就业且学校可为其开具2017年度报到证(派遣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限2017年应届生的职位。因考试成绩不合格补考、毕业论文不合格等原因而延迟至上述时间毕业的不得报考限2017年应届生的职位。
六、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且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我国教育部门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也可报考限2017年应届生的职位。
八、报考人员须在学习经历栏中填写本人高中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教育经历。报考人员可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相关职位,但要求取得教育部认可的第二学位专业毕业证书(不含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如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需在学历经历栏中详细注明第一学位专业和第二学位专业的学习经历。
九、报考人员必须以本人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报考时必须填写本人取得的最高学历(包括预计于2017年7月31日前可取得的学历)。学历要求“本科(仅限本科)”的职位,只面向最高学历为本科的人员;学历要求“研究生(仅限硕士)”的职位,只面向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的职位,报考人员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有一个学历的专业符合职位条件,可认为满足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其他职位参照上述原则执行。
(一)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
(二)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六级(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
(三)若职位条件中对大学英语四级(CET4)或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及其与雅思、托福成绩有特殊的对应要求的,以该职位要求提出的对应条件为准。
十一、职位中要求通过船员适任考试或有各类船员适任证书的,取得较高证书的可视为符合较低证书的要求,如:取得无限航区一等三管轮的,符合“通过无限航区一等三管轮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要求;取得无限航区一等二副的,符合无限航区一等三副的要求。
(一)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能够及时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电话号码,如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取得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负;应届生如只有学校宿舍电线个亲属电话或员(手机),以备联系畅通。
(二)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直至最高学历学位(含2017年7月31日前预计取得的)。获中专及以上学历的请完整填写学习时间、学校、院系、专业、学历、学位等。例如:2010年9月-2014年7月,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学院,轮机工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工学学士。
(三)社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工作性质及职务。待业也请一并注明。如所报考的职位要求具有某方面具体工作经历的,请在社会工作经历中该简历段后加括号作详细说明或在备注栏中说明。专业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
(五)家庭情况栏:填写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子女等亲属的基本信息,包括工作单位、职务、面貌等。
(六)如所报考的职位对英语、计算机、船员适任证书、通过船员适任考试等有要求的,应在相应栏中填写相关信息;如无法填写,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其中:英语证书如有成绩则填写具体等级及成绩,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者在备注栏注明船员适任证书的编号。如:“CET4-450分”、“本人已持有无限航区一等二副船员适任证书,证书编号:”、“本人已通过无限航区一等三管轮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等。
特别提醒:不按上述要求填写或填写不详实可能会造成报名被退回或资格审查不通过。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信息资料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处理。
十四、本说明不适用于长江海事局(含江苏海事局,下同)的职位,报考长江海事局的人员,如要咨询报考政策,请与长江海事局联系。
十五、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部门负责。职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考部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附件1)。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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