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笔试(或技能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或技能考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与专业基本功。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艺术素质。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金字旁的女孩名字占65%,面试成绩占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占5%。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5%+面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百分制)×5%。
03 音乐风格与理论研究:a. 中国近现代音乐史/音乐史/中国古代音乐史/作曲理论研究
a.钢琴演奏曲目要求:①肖邦或特曲一首②奏鸣曲一首(贝多芬中后期作品的一个快板乐章)③自选大型乐曲一首④的复调音乐一首(平均律钢琴曲一套[前奏曲与赋格])b.视奏
c.柴可夫斯基,勃拉姆斯,西贝柳丝,贝多芬,门德尔松,普罗可非耶夫,哈恰图良小提琴协奏曲第一乐章,带华彩或肖斯塔科维奇协奏曲一二乐章
c.瓦尔顿协奏曲第一乐章,巴托克协奏曲第一乐章,天鹅转子协奏曲第一乐章,帕格尼尼“钟”或舒伯特奏鸣曲三个乐章。
由5名或5名以上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专人负责记录,旨在考查学生的综合艺术素质(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技能考试(或笔试)成绩占65%,面试成绩占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占5%。复试成绩=技能考试或笔试(换算成百分制)×65%+面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百分制)×5%。
1.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学术型按照一级学科,专业学位按照各报考专业,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校内调剂考生与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分别排名,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再录取一志愿报考本单位其他专业的调剂考生,最后录取其他校内调剂考生。
3.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在名额许可的情况下,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可相互调剂。
5.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校外考生分专业单独排名,单独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6.个别专业的录取政策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