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发生多起国内部分科技工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被撤稿事件,对我国科技界的国际声誉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准”包括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新华网12月3日电记者3日从中国科协获悉,为科学,加强抵制学术不端行为,重申和明确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行为规范,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并于近日发布了《发表学术论文“准”》。
今年发生多起国内部分科技工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被撤稿事件,对我国科技界的国际声誉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
“准”包括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发表学术论文“准”》明确指出,“准”中所述“第三方”指除作者和期刊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论文代写”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论文撰写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论文代投”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等全过程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
七部门要求广大科技工作者加强自律,共同遵守“准”。认真开展自查,发现存在违反“准”的行为要主动申请撤稿,抵制“第三方”学术不端行为。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发挥科学共同体作用,做好教育引导,捍卫学术,良好学风。
据悉,七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合行动,落实“准”,督促有关单位对撤稿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逐步建立科研行为严重失信记度和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科技评价体系,规范科研诚信管理,科技工作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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