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海9月17日电(通讯员杨莹莹)一场论文代发,牵出2400余个QQ号贩卖案;一个偶然发现的“商机”却导致锒铛。近日,经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被告人鲁某佳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金木水火土查询表
张涛是某大学的硕士研究生。2019年12月2日,苦于无处刊发考博论文,遂上网寻找捷径。张涛无意中在网上发现了一个叫做“蒋老师”(另处)的有偿代文的ID。这名“蒋老师”在广告中声称:“有能力帮忙将客户论文登到知名核心期刊上。”
一心想考博的张涛没有多想便加了对方的QQ,“蒋老师”在QQ上信誓旦旦地承诺,只需5600元即可将论文刊发在知名期刊。应“蒋老师”要求,张涛先汇了2000元作为定金,并在两天后又给“蒋老师”结清尾款3600元钱。两天后,“蒋老师”再次索要1580元版面制作费。此时,心生疑虑的张涛不再汇款给他,并要求“蒋老师”返还之前的5600元钱。
由于“蒋老师”一再拖延还钱,张涛万般无奈下,只好拨打该刊物的电话询问,但得到的答复却是编辑部并不认识“蒋老师”,也根本没有拿钱代文的事情。发现被骗的张涛,立即向机关报案。
经初步查证,“蒋老师”用以接受汇款的银行卡原户主鲁某佳逐渐进入侦查机关的视野。警方立即将真名为鲁某佳传唤到案,却发现背后却牵扯出一个贩卖2400余个QQ账号案。
2014年,鲁某佳在亲戚家串门的时候,偶然听别人聊起来贩卖QQ号码可以赚钱。偶然间发现的商机让鲁某佳按捺不住,于是找到一个专门贩卖QQ号的网站。
初期,鲁某佳一人多角,既谈客户也做售后,同时还负责网站更新。在运作过程中,鲁某佳先通过一些QQ群找到上家低价收购大量的QQ账号,然后在一些平台上做广告进行推广来寻找下家。一旦生意谈拢,鲁某佳便会用较高的价格把之前收来的QQ号卖给下家,从中赚取差价谋利。第一年,鲁某佳赚了几万元,接下来每年基本都能稳定在十几万元左右。2016年,鲁某佳想扩大业务,便想着上某搜索网站上推广。但按照当时某搜索网站的规则,想被推广就必须成立公司,于是鲁某佳又花5000元钱找人代办了一家公司。截至案发,鲁某佳公司出售的QQ账号已达2414个。
到案后的鲁某佳供述,尽管明知会有些利用这些QQ号的虚拟身份,去从事一些违法犯罪的活动,但在每次贩卖QQ号时,他总会“装模作样”地提醒对方,“请不要使用QQ号码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另外也请不要随意更换QQ登陆IP,因为这样会被腾讯公司冻结。”
检察机关,被告人鲁某佳明知他人购买QQ号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销售QQ号给他人使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中华人民国刑法》相关,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被告人鲁某佳自愿认罚,且已退缴违法所得80万元,遂作出上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