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社厅8月17日发布消息,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新修订的《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近日印发实施。新修订的资格条件,遵循农业科学研究人员成长规律,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注重评价农业科研人员的能力、实绩和贡献,对论文不作硬要求,凸显人才分类评价“指挥棒”作用。
新修订的农业科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把农业科研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分为从事应用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从事试验发展与应用以及从事农业政策与科技管理研究3种类型,并对相应类型人才的专业能力、业绩等提出了有区分的针对性要求。省农科院副院长武说,新修订的资格条件,突出“干什么、评什么”,只要在各自岗位做出贡献,就能获得职称晋升的通道和机会。
“要以分类评价激发人才创造更多有用实用的,使其散发着泥土的芳香。”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介绍,本次修订以“三个突出”为原则导向,“突出品德标准”,把品德列为人才评价首要内容,建立品德评价正向激励机制和失信机制;“突出能力素质评价标准”,以用为本,对农业科研领域不同类型的专业技术人才,结合岗位实际设立有区别有侧重的考察和评价内容;“突出业绩贡献评价标准”,凭实绩、贡献评价农业科研人员,切实“唯论文、唯项”倾向、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把效益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和代表作评价制度等。
新修订的资格条件对于应用类农业人才,重点考察的是其在脱贫攻坚和农业生产经营中取得的云南迷人湖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以及对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园区发展发挥的促进作用。此外,新修订的资格条件还根据农业科学研究的产业跨界融合、科技协同创新等特点,创造性地引入创新团队评价指标,将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有机结合,尊重、认可和科学评价个人在团队中的实际贡献。(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