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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号克隆文章背后的营销江湖:迎合网友心理靠流量赚钱

※发布时间:2020-5-14 9:14:1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继“华商太难了”“多国渴望回归中国”之后,近日,“多国女子都想嫁到中国”的“批量式”文章,又引起网友关注。

  与此前“华商太难”的克隆文章不同的是,“多国女子想嫁到中国”类文章内容叙述上未发现明显复制、套用文案现象,但其讲述主题均为“某某国女子都想嫁到中国来”。

  目前,“华商太难”系列的自企业已到处理,相关责任人被警方刑拘,其他文章多被删除、封号等处理。1月1日至4月16日,微信平台删除涉嫌夸大文章约9000篇,能力或封禁号2500个;删除类文章6915篇,能力或封号20000个。

  华东某省网络安全执法总队胡浩(化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分析,这些自的商业逻辑就是“流量为王”,然而这种行为借疫情之名,谋取利益,一些言论和行为甚至已经影响到了疫情防控工作。他介绍,这将是机关重点打击对象,因其轻则违法封号、重则构成犯罪。

  中国大学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应该将多次发布不良消息的运营主体列入行业“”,一个号出问题,其他号也应该受到影响和。

  对已被福州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薛某来说,恐怕在当初虚假信息时,也没有料想到会有今天这个。

  薛某是福建省福清市龙田人,出生于1990年,是一名自从业人员。福清是国内著名的侨乡,福清籍华人华侨遍布世界多个国家。在接受采访时薛某表示,2月下旬,他在网上看到一些疫情相关文章后,便产生了借助“疫情”涨粉的想法,于是,他和员工了数百篇“华商太难了”的文章。

  《疫情之下的阿尔及利亚:店铺关门歇业,有家难回,在阿尔及利亚待着太难了!!》《疫情之下的印尼:店铺关门歇业,有家难回,在印尼待着太难了!!》……2月22日至3月16日,“掌上柬埔寨”“掌上莫斯科”等几十个微信号发布多篇雷同文章。

  这些文章以华人口吻讲述“国外疫情下的困境”,均以“疫情之下的××国:店铺关门歇业,在××华商太难了!”为题,如套公式一般,仅将地名、人名和行业进行更换后再次发布。

  2月,薛某和员工了数百篇“华商太难了”的文章。“没人雇我发这些文章,是我自个发的。发出后,阅读量大多是几百,粉丝也没涨。”接受采访时,薛某说。

  在第一篇文章发表后,薛某便开始向各个华侨微信群推广。而之前,他们更是用同样的方法了一系列“世界失控了”的文章。

  中国大学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认为,这些自的行为某种程度上是在“发国难财”,利用在疫情期间很多朴素的爱国情绪,打着所谓“爱国”旗号。这种粗制滥造、而成的文章,如果获得大量流量,那真正严肃、客观的信息则被冲淡了,这对、而言都是危害极大的。

  “自通过批量化生产迎合受众某种观点和心理倾向的内容,操控信息覆盖用户认知,制造出一边倒,影响用户做出正确舆情判断和行为选择,这种批量是网络的一种套化手段。”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研究所网络新研究室主任孟威接受采访时认为。

  孟威认为,在寻求、和表达意见看法时具有选择性,当某种十分迎合心理的信息或潜在情感出现时,更容易导致的“羊群行为”,助长的制造、和。

  今年3月份,“俄罗斯华商太难了”“柬埔寨华商太难了”“莫桑比克华商太难了”的自文章,以整齐划一的节奏,大肆渲染全球华商的危机。

  常年在网安执法一线的胡浩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这些自用惊悚的标题、夸大其词的图文,营造“国外疫情已经彻底失控”的氛围,主观上存在、的故意,于后果上造成恐慌心理,影响抗疫大局。

  胡浩说,海外华人“太难”文章,可能会在留学生等群体中制造恐慌,产生,对他们的决策造成干扰,从根本上来说也不利于疫情防控,“一些本来无须回国的留学生着急忙慌地扎堆回国,大大增加了境外输入风险。”

  “大量的虚假信息使得用户难以有效获得真实信息,进而对事件造成误判。我们国家的疫情在很多人付出了巨大的下得到了控制,但是还面临着输入性风险。”胡浩说,这种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上疫情行为,会产生“裂变”反应、“放大”效应,带来难以估量的社会危害性。

  中央委号“长安剑”曾刊文了流量背后的生意经:微信号等自平台有文末、文中广告贴片功能,不需要号主自己联系。一篇文章发表出来后,文中或文末附加的广告如果有人点击,就会自动给号主一定费用。每点一次的收入其实很低,比如只有一两毛钱,而且多数阅读者不会点。但如果这篇文章的流量足够高,那还是可以给号主带来固定收益。如上文中的“网络水军”,有几百个号,那么这个看起来微薄的点击广告费,加起来也会相当可观。

  在号、微博、头条、百家号等平台上,当号主拥有一定的粉丝量后,就有可能接到广告商递过来的橄榄枝。洽谈成功后可以发布广告,比如微博里常见的牙刷广告,以及号里常见的团购软文。此类广告或分成,或一稿一价,收益远远高于贴片广告点击收益,通常是自变现的最佳途径,但仍然是需要有一定的粉丝量和流量予以支撑。

  此外,许多自平台会有原创作者励机制,对热度较高的文章作者定期发放金。另有一些自平台会接收作者并发放稿费。

  文章指出,一个账号每天哪怕只赚20元,200个账号就是4000元,一个月就是12万,出现“爆款10万+”更是赚得盆满钵满。与之相应的,后台则只需要两三个月工资几千元的“小编”,并没有什么成本。这些账号,也被业界称为“营销号”。

  胡浩说,他们这些自的商业逻辑就是“流量为王”,只要能获取流量,他们就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实现变现。

  有一种声音说,这些子虚乌有的爆料文章,其实是一种常见的微信号“营销现象”,不见得有什么具体的危害后果,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罚款等处罚就行了。对此观点,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祥灿并不认同。

  “对于这种疫情和故意,造成恐慌和公共秩序的,国内早已有明确的法律。”潘祥灿对澎湃新闻表示。

  《刑法》第291条之一,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上,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上,严重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澎湃新闻注意到,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就专门对“传谣犯罪”作出明确,并“条分缕析”、故意虚假信息等行为的“入罪门槛”,目的就是要从严打击。

  4月3日下午,澎湃新闻从福州市了解到,此前发布多篇《疫情之下的国,店铺关门歇业,华人有家难回,国华商太难了!!》虚假消息的号管理人员薛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到案后,薛某承认相关文章均为其一手,目的就是为了提高阅读量和涨粉以期赢利。

  潘祥灿说,从薛某的所作所为看,在主观上存在、的故意,于后果上造成恐慌心理,影响抗疫大局,达到“严重社会秩序”临界点,已涉嫌、故意虚假信息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不。

  朱巍介绍,2020年3月1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正式施行,其中对不良信息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作为内容平台需进一步担负主体责任,做好信息把关,同时采取有效机制防范流出,减少对的社会。

  “以前对内容治理主要是在内容,而现在关键在于。中明确,涉及到低俗、这些不良信息,不应该纳入到算法推荐体系,这种信息不能被推荐上热门。作为平台,算法要管好第一道防线。”朱巍说。

  对于微信号中出现的营销号,朱巍认为,平台除了对营销号的线上表达进行,严重的封号之外,还要对营销号背后的主体进行。有的公司手下很多号,有自己的矩阵,一个号出问题,并不影响其它号的运营。

  朱巍认为,应该将多次发布不良消息的运营主体列入行业“”,一个号出问题,其它号也应该受到影响和。

  是信息主体和接受者,朱巍认为,应在日常积极培养对信息的理解和判断能力,提高网络素养,增强抵御力,珍惜自己的话语权,用好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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