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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刊辑要(2019199):《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双月刊)2019

※发布时间:2024-6-26 16:11:51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标志着当代中国司法发展处于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对当代中国司法领域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不仅意味着人民司法新需求呈现出诸多时代特点,而且对构建有效满足人民司法新需求的新型司法制度提出了历史性要求。因此,必须从新时代中国基本司法国情条件出发,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把和实现司法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的基本评价尺度,努力实现新时代中国司法现代化的战略愿景。

  【摘要】以数据和技术为核心驱动力的金融科技在改变传统金融生态的同时,也在挑战传统金融监管的既定逻辑。针对其主体多元化、金融业务跨界、性创新与系统性风险并存等特征,金融监管需进行适应性变革,引入多元主体、多元规范、多元机制的合作治理模式。由单向监管向多层次、多主体共同治理转变,由控制命令对抗模式向分权协作互动模式转变,形成中央与地方、行政监管与监管良性互动的合作治理格局。在行政监管层面,通过智慧监管实现创新包容,借助监管沙盒和监管科技展开互动模式的技术治理;完善中央地方双层监管协调机制,重视地方的监管权责,加强地方立法以确保权责一致。在监管层面,强调企业微观治理地位并建立“吹哨人”机制,指导“看门人”、同业竞争者参与合作治理。只有在多元主体共享话语权的互动博弈中方能各取优长,避免传统监管模式中单一主体的有限、认知局限、监管时滞、利益冲突等问题。

  【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15AFX020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课题( ZDJCXK2018 );人工智能与专项课题资助课题( 18ZDFX008 )

  【摘要】 人类的财产制度经历着从使用权到所有权、从所有权到使用权的转变。共享经济符合人类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了使用权的价值,并催生了以为受益者的共享使用权。共享使用权是中国立法创新的契机,亦是守护人类未来的责任担当。共享使用权可以乱象丛生的共享经济,但民法很难有效具有公共利益性的共享使用权,通过刑法共享使用权符合我国刑法先行的立法传统。在学理上,刑法共享使用权亦具备相当的法教义学基础。在共享主义时代,财产犯罪的立法应当摒弃以所有权为基础的数额论,兼顾使用权的多元化标准。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8BFX100);人工智能与专项课题(18ZDFX001)

  【摘要】伦理是否可能的问题取决于我们如何解答义务悖论。已有的解答方式有五种:直接意志论者的解答方式是否定非自主性论题;非意志论者否定了意志控制论题,这既可为否定伦理提供基础,也可为其他解答方式预留空间;间接意志论者认为伦理无须预设直接的意志控制;相容论者认为伦理无需任何形式的意志控制;否定的意志论者致力于获得与消除之间的非对称性,此观点可以在预设某种意志控制的框架内为伦理提供有限的空间。反思这些不同的解答方式可知,直接意志论是错误的,间接意志论足以伦理的正当性,它不但可以兼容非意志论的观点和相容论的正确前提,亦可吸纳否定的意志论之正确洞见。

  1、刊名:《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主办单位:浙江大学;3、刊期:双月刊;4、出版地:杭州市天目山148号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出版社422室;5、电子邮件:6、微信号:zhedaxuebao;7、官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关键词:法与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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