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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建平:不断被发现的“文学本体

※发布时间:2017-8-6 19:04:2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作为大学里的文学教师,盖建平设定和文学关联的三种身份——文学读者、研究者和教师,这使得“文学本体”充满了自觉的探索意味。

  作为大学里的文学教师,盖建平设定和文学关联的三种身份——文学读者、研究者和教师,这使得“文学本体”充满了自觉的探索意味。和普通文学读者不同,有着研究者身份的盖建平能够从“缺乏文学性”的早期美华文学体文学之美。能够不囿于文学陈规,对既定审美标准难以覆盖到的,或者视而不见的发现并予以,在新的经典生成和确立的同时,也拓展了文学的审美疆域。再有,盖建平谈到的“文学教育”问题需要引起研究的重视。“文学本体”是“实有的”,也是不断被发现的,而这种被发现的“文学本体”如何通过国民文学教育得以传递和接受,这关系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学气质”。

  今日的读者,不再是在物质贫瘠、成分单调的素朴生活中向文学寻求超拔的飞举,他们需要的是更加强劲、更加“真实”的力量,为他们注入生活的信心,帮助他们重踏实地,强化他们的归属感与社会价值感。这样看来,青年尤其需要文学,而且必然需要通过不同于上一代的方式去接近她。

  应该让更多的青年意识到他们并非“孤立无援”,也没有什么“文脉已断”,文学仍是为他们提供知识、勇气、灵感与智慧的宝库,在经历了艰苦的、足够的学习之后,他们完全可以经由文学来寻求“更好的”与“更好的世界”。

  作为普者,我是看着“喜剧”、《红楼梦》之类的“世界文学经典”长大的;作为文学研究者,我的“本行”则是美国华人文学,博士论文做的又是常常被认为缺乏“文学性”、“并无足观”的早期美国华人文学。求学期间,曾有一位同系的教授问我:“你认为这些木屋诗(即19世纪后期申请入美的普通华人劳工在被美国海关审查期间刻写在所“木屋”墙壁上的诗歌)美吗?”当时我立刻回答:“当然!”这是话,但显然并没答出那位教授的问题——以什么样的标准它们是美的?回想起来,当时我应当引用济慈的名句:“真即是美,美即是真。”

  当前对于文学本体论的讨论,似乎仍致力于将文学及其研究与其他学科区隔开来。而从文学阅读的层面来看,即便真能从一切文本中抽象出“文学的本体”,它也并不是均一、恒定的存在。文学作品种类多多,读法也多多,哪个读法最“正”?“高雅”也好、“严肃”也罢,在经历了从普者到文学研究者的变化之后,我渐渐领,所谓“品位”,有时不过是一种“口味”而已。经由长期的“经典”、“纯文学”阅读而养成的文字、人文素养,及“人性”视点,在令人自矜“讲究”之余,是不是也滋长了一种大美在怀、真理在握的,以至于使人对既定审美标准之外的东西视而不见呢?

  让我意识到这种的,正是我从“缺乏文学性”的早期美华文学中体的美——这种“美”不是凭着现成的、“高雅”文学的素养所能意会,而是需要先经过一番艰苦的“预热”——知识与观念的双重扩充。

  首先,当然是了解美国华人移民史,这包括了解19世纪中期以来华人赴美的动机、事迹,进而掌握美国排华运动的来龙去脉。但知道“史实”仍是不够的,以什么样的价值观念、思想方法去看待这段历史,这比了解具体的史实来得更加困难。记得在最初读过一些以列举史实为主的移民史、美国排华史(中美学者的著作都有)之后,我提出了一个书呆子的问题:“美国都立法不许华人过去了,那为什么还一定要去自讨苦吃呢?这不是必然招来更多的反感和吗?”我的导师根本没有理会这个傻问题。直到读了大量引述美国文献、法律,从学层面剖析美国排华过程的专著(张庆松《美国百年排华内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我的疑问才彻底:美国的立法与司法并未对华人实施“盲目的”,而是公然采用双重标准——专门针对华人这个种族制定性的法律,且执法时不是疑罪从无(这是向来受到推崇的“司法”),而是疑罪从有。这样来看,一味责备早期华人移民赴美是“不守规矩”,岂不也是一种天真的双重标准吗?

  就这样,本着储备足够的知识以理解美华文学的目的,先是我的知识结构发生了变化,大量吸纳了与华人相关的那个“美国”(从制度层面到文明层面)的信息;接下来,我看待一般文学作品的视角也变了,不是单纯关注文本的风格、思想或人物形象、剖析文本的“内部”结构,而是开始关注文本结构中的观念脉络——作家对“现实”的艺术反馈。作家不能不对自己深刻体认的“现实”做出表述。于是,阅读文学作品的最有乐趣之处,就变成了辨析作者如何将其关心的“现实”以文学的手法加以“重写”。优秀作家对于现实的观照又往往因其深刻及关怀之深广而带有总结与预言的意味。这样,我从文本中领会到的“美”便不是“形式之美”,而是指向现实的智慧之美及意志之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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