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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房或40万补贴!岚山卫生系统招引急需紧缺人才

※发布时间:2018-4-15 22:57:1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3月20日,岚山印发《日照市岚山区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于符合引进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安排区内120㎡住房一套免费使用,服务期满10年归个人所有;或在日照市、区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40万元。

  “办法”中提到,将引进研究生、医师人才和急需专业技术人员三类急需紧缺人才。其中,对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专业学习方向、发表论文篇数做出了具体要求。对于医师人才,除了对年龄和发表论文数量做出具体要求外,还要求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具有较强的学科梯队建设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具有5年(含)二级医院工作经历,医院学习经历时间不低于半年等。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则要求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等,学历要求为本科。

  对于全职引进的人才,博士研究生安排区内120㎡住房一套免费使用,水、电、气及物业管理等费用自理,服务期满10年归个人所有;或在日照市、区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40万元。此外,享受科研启动经费、生活补贴、配偶及子女可随迁落户待遇。硕士研究生、医师人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也均提供了相应了待遇。

  此外,“办法”,引进人员的生活补贴、租住房费用、住(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分别由区财政与用人单位按70%和30%的比例承担。岚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卫计局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人才引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引进的人才服务期为10年,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任期目标任务责任书等。引进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工作10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工作未满10年要求调离或辞职的,按引进人才所有费用的3倍赔偿。引进人才条件符合上述多项待遇条件的,以最高待遇享受,不再重复享受。

  记者从日照市岚山区卫计局获悉,今年岚山两所公立医院计划引进61名急需紧缺人才。其中岚山区人民医院50名,岚山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11名。

  岚山区人民医院计划引进从事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急诊医学、神经病学、重症医学、肿瘤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病理学和病理生理学、中医内科等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50名。

  岚山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计划引进从事产科、妇科、儿科、新生儿科、内科、儿童康复科、外科、麻醉、超声科等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11名。

  岚山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市驻岚各单位:

  现将《日照市岚山区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正引进和留住卫生专业急需紧缺人才,促进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更好地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安全、有效、方便的基本医疗服务,根据《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日照市人才引进政策》《日照市岚山区人才引进扶持办法》等文件,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急需紧缺人才,是指从国内外引进,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能满足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学科带头人、技术等具有主治以上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各类优秀人才。

  第 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必须与用人单位的发展目标相一致,既要考虑重点学科建设、新兴学科建设、特色专业发展,又要充分考虑医疗工作的实际需求,做到有利于人才队伍的优化和整体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利于医疗、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第四条 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必须严格考核程序,公平、、公开,标准、全面考核、规范操作,确保引进人才的质量。

  第五条 引进人才的基本素质条件:中国的线、方针、政策,,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有的职业、事业心与责任感,医疗技术精湛,乐于奉献;善于团结协作,身心健康。

  博士研究生: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研究院所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硕士阶段的专业学习需与博士阶段的学术研究方向一致。近5年来须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医学类2篇以上,至少有1篇被SCI(美国《科学引文索引》)收录。

  硕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研究院所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本科阶段的专业学习原则上与硕士阶段的学术研究方向一致。近3年来须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SCI等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医学类1篇以上。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开拓创新,具有很强的团结协作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学科梯队建设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年龄在50周岁以下,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处理本专业较复杂技术难题的能力,取得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③在本学科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本学科北大中文核心或权威刊物上;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以上。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5年(含)二级甲等(含)医院工作经历,医院学习经历时间不低于半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毕业,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①购房补贴:安排区内120m2住房一套免费使用,水、电、气及物业管理等费用自理,服务期满10年归个人所有;或在我市、区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40万元。

  ①购房补贴:五年内免费安排区内100 m2租住房一套,水、电、气及物业管理等费用自理;或在我市、区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15万元。

  ①购房补贴:五年内免费安排区内100 m2租住房一套,水、电、气及物业管理等费用自理;在我市、区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15万元。

  第八条 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自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年限、单位岗位数,根据聘任条件和岗位需要,由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报主管部门研究评议后予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一)确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人员队伍状况及发展要求,充分研究论证,形成本单位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报区编办、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备案后执行。

  (二)用人单位考核评议。用人单位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对其学历背景、专业技术能力、学术水平及发展潜力及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核评议,并形成评议意见,对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者,通知本人进行面试考察。

  (五)聘用。经公示无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和岗位聘用手续,纳入公立医院人员备案管理。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备案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符合区高层次人才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评审认定后享受相关待遇。

  第十条 引进人员的生活补贴、租住房费用、住(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分别由区财政与用人单位按70%和30%的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 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卫计局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人才引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第十 引进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工作10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工作未满10年要求调离或辞职的,按引进人才所有费用的3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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