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切实加强学校卫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健康教育教师基本功水平和教学质量,决定举办第九届学校卫生论文暨中小学健康教育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中小学校从事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专、兼职均可)、教研人员、卫生工作行政管理人员、校医及保健教师、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人员等。
论文内容要求紧扣学校卫生工作特点,注重实用性研究,体现当前学校卫生工作的新要求、新举措,观点明确、重点突出、方法科学、论证充分、逻辑严谨、结构完整、资料真实、和图表规范,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创新性,切忌内容空洞、观念陈旧。具体内容参考《第九届学校卫生论文评选活动征文指南》(见附件1)。凡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1.中小学卫生论文评选分区县初评和市级总评。初评由各区县自行组织,遴选优秀论文参加市级评选。每个区县推荐参加市级总评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10篇。市级总评由市教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
2.高校卫生论文评选分为学校初评和市级总评。初评工作由各高校自行组织。每所高校推荐参加市级总评的论文不超过5篇。市级总评由市教委委托学校卫生协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参加市级总评的论文格式统一使用A4纸张,标题用2号宋体字(加粗),段落标题用3号黑体字(不加粗),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不加粗),全文数字及英文字母用新罗马体(Times New Roman),全文用单倍行间距格式,页码置于每页的正文下方居中,全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摘要不超过600字,作者署名及单于文章标题下方居中且每篇论文的署名作者不超过3名,研究实验类论文相关格式样稿详见附件2。
1.为报送论文的真实性,各区县报送市级参评论文时,必须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文献查重检测,并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指导性修改。严格把关,严禁任何形式的剽窃、抄袭(学术不端文献检测重复率应低于30%)。市级总评将进行学术不端文献检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取消其市级参评资格,同时取消选送单位评选团体资格,并在全市通报。
2.各区县和高校于2017年11月1日前将参评论文、《第九届学校卫生论文评选活动参评论文推荐表》(见附件3)等有关材料电子件和盖章纸质件报送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目前从事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凡在前三届全市健康教育优质课评选中获得过一、二等的教师不再参赛)。
以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内容为主,包括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五个方面,原则上小学采用重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健康教育》(小学版)教材,初中采用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健康教育》(初中版)教材以及《小学健康教育基础实用教案集》《中学健康教育基础实用教案集》。
本次健康教育课评选活动分区县级和市级评选,区县级采取现场评选的方式进行,市级评选活动采用光盘评选和现场评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各区县于2017年11月1日前完成本地健康教育课现场初评,推荐并按相关要求有特色的优秀健康教育课视频2节(小学和中学各1节)参加市级集中评选活动。原市教委直属校不占区县名额,各推荐1节参赛。巴南区、璧山区、忠县三个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项目区县,中、小学可另外各增加一节有关学校安全饮水、卫生厕所使用及个人卫生养成教育(用肥皂洗手)课。
(4)此次活动要求各地通过开展有特色健康教育课程,达到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因此评选活动鼓励有创新性、创造性的健康教育课,对于最终评选上的课程要整理成册(视频影像资料),进行全市的经验分享。
(2)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和委直属中小学校应在广泛开展本地(校)中小学健康教育优质课评选的基础上,选送优秀健康教育课参加市级集中评选活动。我委将从“学校健康教育专家库”抽选部分专家,对各地(校)推荐的优秀健康教育课光盘资料进行初评,原则上按不超过50%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评选的健康教育课。最后按一定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和指导(每节课不超过2名)。
各区县于2017年11月1日前将《第九届中小学健康教育课评选活动参评教师推荐表》(见附件4)、本区县评选活动相关资料(包括制发活动文件、成绩通报和初赛照片等)等有关材料电子件和盖章纸质件报送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同时必须报送参评健康教育课光盘和参评教案的电子文本。选送的健康教育课统一使用DVD光盘刻录,一式两份,时长为40分钟,张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课题,参赛教师的姓名、所在区县及工作单位等信息。参赛内容必须为未做任何编辑的课堂实况。为评选活动的公平、,实况中请勿出现参评教师的姓名、所在区县及工作单位等信息,否则不予评选。
(一)本次活动由市教委主办,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巴南区教委承办,学校卫生协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保健医学研究与实践》协办。
(二)本次活动重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全面组织、学校全部参与、健康教育教师全员参与。市级设置优秀组织,主要依据各区县组织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学校覆盖面、教师参与面、论文真实性、按时报相关材料和组织初评活动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定。各区县评选活动结束后,及时评选活动总结,区县总结将是评选优秀组织的重要依据。凡是不组织、不参加学校卫生论文和健康教育课评选活动的区县,市教委将进行通报。
(三)各区县和高校要高度重视,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制定活动方案和日程安排,认真组织好有关活动。本次活动相关情况,注意查阅教委信息网(),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网站()和《保健医学研究与实践》官网(/span>
)。
(四)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联系人:夏明娟,地址:渝中区桂花园新村1号,邮编:400015,联系电话、,传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