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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回复“网红论文”新规:不会降低有关学术标准

※发布时间:2017-10-11 18:18:4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浙大回应称,出台优秀网络文化认定办法,旨在探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呈现方式的多样化。人文社科研究不能远离现实,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是为了回答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利用新型手段扩大优秀学术影响面这一重要课题。

  新京报讯 日前,浙江大学发布《优秀网络文化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在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优秀网文,根据发布平台与水平可认定为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纳入晋升评聘和评评优。

  该《办法》一出,立即引发热议。对此,浙大回应称,认定优秀网络文化不会降低有关学术标准,申报需经专家委员会严格评审。

  根据《办法》,优秀网络文化包括在报刊、电视、互联网上刊发或播报的,具有广泛网络的优秀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作品,原创文章字数应不少于1000字。

  对于如何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浙大对申报等级作出了划分,根据发布平台与水平这两项最根本的认定指标,划分为三个等级。

  例如,第一级能够认定等同于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刊发的,是在《》、《日报》和《求是》三家刊发,并形成重大网络的作品。“重大”的认定为,作品被不少于20 家主流及其网站、“两微一端”以及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

  同时,《办法》还对刊发的做了范围的,中央级报刊、电视为《》、《环球时报》、《半月谈》等9家;主流中包括《中国教育报》、《中国科学报》、《新京报》等影响力广泛的,以及各省市区党报、等;重要商业门户则包括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及其“两微一端”。

  该《办法》一出,旋即在网上引起热议,不少文章用《网文10万+可算学术论文》为标题,认为《办法》将“点击量”与学术论文的学术价值等量齐观,极易导致学术之“退步”;也有支持者觉得浙大这一新规冲击了高校现有的单一学术评价体系,是创新之举,勇气可嘉,值得提倡。

  对此,浙大相关部门回应称,出台优秀网络文化认定办法,旨在探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呈现方式的多样化。人文社科研究不能远离现实,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是为了回答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利用新型手段扩大优秀学术影响面这一重要课题,认定优秀网络文化不会降低有关学术标准。

  浙大方面表示,网络文化是优秀的网络文化原创作品,大学要鼓励和引导师生产出高水平的。学校希望在这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并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对于满足《办法》中基本条件的申报,要由专家委员会以实事求是、严谨科学的态度,秉承严肃的学术传统、学术规范和学术标准进行严格评审,来看是否能评定为相应的学术。

  针对《办法》,一位浙大老师表示,这一的出台考虑得不够周全,有些草率,但出发点和动机是好的。同时,的解读很偏激,很多都是。

  “《办法》并不是说网红文章就能作为学术论文来认定,指的还是对社会问题对公共事务有研究、有深刻见解的文章,如果在新平台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可以和期刊论文同等对待。”这名老师表示。

  他认为,《办法》是鼓励学者在新平台发声,不要局限于小圈子文化。学术刊物是小众,发行量不过是几千份、几万份。如果是在网络、新平台针对公共事务、社会问题发声,并产生重大的社会影响,它的社会面更广,价值比学术论文要高,带来更多的社会效益溢出。

  “有价值的东西如果没有,那价值如何体现呢?价值是在过程中实现的,在当下的时代,面越广越好。”他说。

  浙大一名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同学告诉记者,对于人文社科类的专业,有学术相对比较难,在学术期刊上发文也比较困难,新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术的压力。而且如果网络发文可认定为学术的话,以后找工作在简历上也更好看。

  记者注意到,浙大对此事的回应提到,《办法》旨在探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呈现方式的多样化。上述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同学表示,他的专业更偏重实践,很多同学也都在自己搞公号,对他们来讲,正在做的事就是他们的,其实跟学术论文是一样的。

  理工科类专业的同学则表示,自己还是更倾向于在领域内的期刊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形式,但新规为学生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没有什么不好,不论以何种方式,这都是一种自己能力的体现与证明。

  《办法》中指出,“较大网络”是指作品被不少于10家主流及其网站、“两微一端”和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微信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10万;头条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40万。

  对此,被《办法》中认定为中央级报刊、电视新闻之一的《环球时报》微信公号16日发文称,觉得在环球时报微信发文章容易的可以来这试试标准;环球时报“10万+”不难,但为学术文章刷阅读,一经发现疑似刷量文章做删除处理。

  (一)在《》、《日报》和《求是》刊发,并形成重大网络的作品,可申报认定为等同于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刊发。

  (二)在中央级报刊、电视新闻刊发或播报,并形成较大网络的作品;在中央级的网站及其“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以下简称“两微一端”),其他主流及其网站、“两微一端”和重要商业门户网站及其“两微一端”上刊发、转载,并产生重大影响、形成重大网络的作品;获省部级网络文化评选励的作品,可申报认定为等同于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刊发。

  (三)在中央级报刊、电视新闻刊发或播报,并形成网络的作品;在中央级的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其他主流及其网站、“两微一端”和重要商业门户网站及其“两微一端”上刊发、转载并产生较大影响、形成较大网络的作品;获教育部相关司局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厅局级网络文化评选励的作品,可申报认定为等同于国内核心期刊刊发。

  作品被不少于20家主流及其网站、“两微一端”以及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

  作品被不少于10家主流及其网站、“两微一端”和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微信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10万;头条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40万。

  作为2013年教育部开展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专项试点学校的上海交大,记者注意到,《上海交通大学高校思想工作[2017]第16期》中就提到,试点将优秀网络文化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干部职务职称评聘条件。而据报道,上海一些高校早就已经将这一标准作为教师的工作评估的依据之一。

  此外,2013年,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到,研究制订优秀网络文章纳入科研统计、列为职务(职称)评聘条件的办法。

  2015年9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积极探索建立优秀网络文章在科研统计、职务职称评聘方面的认定机制。

  在今年教育部发布的2017年工作要点中,又一次提到:推动将优秀网络文化纳入科研统计、职务(职称)评审、评评优条件。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在哪里发文只是形式问题,学术认定急需解决的是要建立、专业的第三方认定程序。

  他表示,如果单单认为学术发在学术期刊比发在网络新有价值,是一种。用学术期刊来评定学术价值这件事本身不靠谱,如果一个人有思想深度有专业眼光,不论用什么方式表现都是有价值的,所以形式范围要扩大,当然不能走到另一个极端,完全依据转载量、阅读量等来衡量文章学术价值。目前需要的是有专业的第三方认定程序,评定学术时,匿名处理文章,评定人意见公开,用合理的认定程序对学术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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