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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国际博士(DBA)答辩系列 祝贺高慧同学顺利通过博士论文答辩

※发布时间:2024-12-11 13:41:32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高慧先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院,获法律硕士学位,同时拥有复旦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延安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

  高慧先生长期从事资本市场法律服务,并致力于资本市场业务的研究,先后出版了《新 公司法 规制下企业股权架构设计与事业合伙制股权激励》《全面注册制与企业上市合规之》《全面注册制与北交所上市合规之》《企业家合规进阶十五讲》《法律的印记》《企业危机管理与法律谈判》《保险投资合规进阶》等具有一定前沿研究的书籍。

  作为资本市场的法律从业人员,高慧先生长期研究和关注董事制度的监督机制用作用,本论文正是基于中国证监会2023年8月颁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将从事兼职家数从最高5家减少至不超过3家,以及要求董事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制度设计的科学性考察。

  无论是学术文献还是监管机构层面,对董事的重要性都有清晰的认识。本论文是在《上市公司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已颁布的背景下撰写的。《独董办法》将最大董事兼职家数由五家减至三家,而本文旨在探讨董事兼职数量减少是否有助于董事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提升其监督效能。

  关于忙碌董事对公司治理和企业价值的影响,前期文献的发现各有不同,没有就董事兼职是否影响董事监督能力达成共识。本文通过分析自 2008 年至 2020 年董事关于董事会议案表决的数据,发现董事兼职数量较多时,会导致提出的概率下降,而这种负相关性只在董事超过三个董事席位时才会。这一支持要求董事兼职数量不得超过三家的政策。此外,通过在双重差分估计框架内考察自 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4 月的表决情况,本文发现《独董办法》要求减少董事兼职数量大幅提高了董事提出的数量。对于诉讼和财务困难风险高、盈利能力弱、性应计多、财务报告质量低的企业来说,这种影响尤其明显。董事兼职数量减少的企业发生的财务违规少、监管问询少、监管处罚少。与治理改善相呼应,这些企业也看到了企业价值的增长。本文还阐明,董事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企业辞任的可能性更高。

  不过,新法规也导致了意料之外的后果。《独董办法》对董事设定的供给约束,给企业聘请具备资质且的董事带来了挑战。《独董办法》颁布之后获得任命的董事具有财务或学术背景、拥有相关行业专业知识或者具有独董任职经验的概率均有所降低。此类董事就董事会议案提出的可能性也有所降低。因此,在《独董办法》颁布后任命较多新任董事的企业面临董事会监督减弱、公司治理下降乃至企业价值降低的情形。

  作为评估董事兼职数量之政策影响的首批研究之一,本文通过证明董事兼职数量减少使得时间和精力投入增加,进而增强监督效能,为当前关于“忙碌”董事角色的辩论贡献了有价值的。本文为投资者、管理者和监管者提供了一个综合性框架,可以全面了解董事兼职政策的双重影响:政策能够通过强化董事监督改善企业治理,同时也会因董事劳动力市场的供给而对治理造成不利影响。

  SJTU – SMU DBA项目是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与新加坡管理大学李光前商学院联合举办的一个高等学位教育项目,结合了中顶尖学术力量,立足中国、放眼全球、旨在培养集应用、管理、研究大成于一体的企业家和管理者。本项目充满了创新与挑战,在课程设置上侧重研究理论与方法的传授,在应用研究上追求商业实践与学术的结合。从不同的视角来探索全球商业社会,在系统学习和论文答辩后,获得新加坡管理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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