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属有关统考报考点: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4〕50号文)文件,为完成我省2015年5月份全国统考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答辩的职业及等级
本次论文答辩的职业及等级包括:一、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二级企业培训师;二级心理咨询师。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1、答辩点:闽江学院工业校区,地址:福州市工业333号。
2、答辩时间:2015年8月29、30日,9月12、1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各考生答辩时间及顺序请考生登入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网址,具体考生名单及答辩时间顺序安排详见相关表格)。
三、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属有关统考报名点应重视全省统考论文答辩工作,并及时通知符合参加答辩条件的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士兵证、军官证)及准考证准时到场参加答辩。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参加答辩的考生,不论是正考、补评审还是补答辩的考生,请自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一式三份论文到现场。
2、所携带论文不能附带封面,不能含有个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具体工作单位名称)。心理咨询师的成长报告与案例分析必须合并成一篇,以目录为封面,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答辩。
3、企业培训师一、二考生上午必须8:00到场,一级考生提交课件电子版,二级考生8:10分开始抽题并分发题目,8:30开始答辩。下午必须1:00到场,一级考生提交课件电子版,二级考生1:10分开始抽题并分发题目,1:30开始答辩。
4、本次论文答辩联系人:甘甦,联系电话:。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附件:
2015.5国考论文答辩安排-心理、企培、人力一级.xls
2015.5国考论文答辩安排-人资二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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