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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7 10:23:3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报讯(记者田艳 通讯员李萍 于静琦)1月8日上午,市长周红波主持召开市十三届人民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宁轨道交通客运票价方案和优惠政策》《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南宁市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等。

  会议指出,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月底开通试运营,科学合理制定票价方案和优惠政策有利于促进轨道交通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会议审议通过《南宁轨道交通客运票价方案和优惠政策》,确定了我市轨道交通客运票价方案,明确了票价优惠政策,对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伤残人民、现役军人、视力残疾人和肢体残疾行走困难的残疾人、儿童、学生、老年人等群体乘坐轨道交通给予优惠。

  会议强调,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建设工程用户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会议审议通过《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办法》共8章74条,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及其相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活动,对全市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参建单位的责任义务、质量安全生产要素管理、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按照职责抓好监管工作,切实保障群命财产安全。

  会议议定,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南宁市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会议明确,全市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不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可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变更和注销。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加强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的建设,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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