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有大小,术业有专攻”。衡量一个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如何,我们常用到的一个标准就是“职称”。外语、计算机不再作统一要求,论文要求进一步淡化,职称评审权限合理下放,新技术、新职业被纳入评价体系……深化职称制度意见实施一年来,各地纷纷出台实施细则,推动落实,成效初显。
2016年12月份,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并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意见》提出,力争3年内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任务,5年内争取完成职称制度任务。
记者注意到,一年来,各地开展的职称制度,重点过去地域、所有制、身份等障碍,并向3类人才群体重点倾斜。
一是向科技创新人才倾斜。多地改变了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单一、偏于理论研究的倾向,加大了创新的指标权重。对于科研创新工作人员,过去一般要求他们有论文有学历,现在更注重他们在业内的认可,尤其是自己科研所占的比重。
比如,福建完善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办法,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新兴产业人才等特殊专业技术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特殊方式,依据其贡献和实际水平评审认定相应职称。
二是向企业创新人才倾斜。许多企业创新人才申报评定高、中级职称不再受单位所有制、岗位等。“能评到正高,要感谢职称制度。”江西凯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包健说。2016年以前,虽然获得江西省技术发明二等,但包健无任何职称。职称制度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报职称,一大批人才因此受益。
新年伊始,在湖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也迎来好消息。湖北近日出台意见,首次明确在湖北工作1年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申报职称。湖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前,湖北省经济、统计、会计、审计专业的正高级职称评审范围仅限于国有企业。随着原有条件的取消,体制内外专业技术人员均有机会申报。今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小微企业、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民技术人才的申报渠道将进一步畅通。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与公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也将享有平等。
三是向基层人才倾斜。少了“硬杠杠”、打破“天花板”,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更加突出。记者注意到,多地已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把这两项成绩作为评定职称的性条件。如果用人单位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可自主评审。
海南出台意见明确,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并探索以专利、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例等形式替代论文要求;在职称评审中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和创作作品的质量,淡化论文数量的要求。
山东为推进基层卫生职称制度与完善,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才的积极性,将在具有法人资格的乡镇、社区及以下卫生服务机构中设置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专家指出,能够参评正高级职称,打破了许多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生涯“天花板”,让他们从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的双重提高中获得应有的尊重,从而更加激发他们投身本职工作的热情,同时也能有效避免诸如“教授级工程师”等自设职称的现象。
从目前看,深化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的关键举措。人社部专技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加快主体职称系列步伐,落实好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真正做到放权松绑,激发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