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考“英语(二)”者,须加考“应用写作学”、“ 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三门课程。
3、“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毕业论文”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进行撰写与答辩。论文题目由主考学校公布,应考者任选一题撰写,亦可由应考者自选论题,但须经主考学校同意。论文以1万字左右为宜,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联系实际,层次清楚,语言流畅,字迹工整。论文须经评阅、答辩后评定成绩。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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