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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文件促落实谋发展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

※发布时间:2018-12-23 13:15:3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编者按:近日公布的《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为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提供了根本遵循。1 1月23日上午,省十三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对我省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这是省常委会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和实际行动。9位常委会委员和代表结合学习贯彻《若干意见》,围绕推动解决老百姓关注的学前教育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询问,省副省长及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现场还回答了部分网友关心的问题。本报摘登部分询问与应询内容,以飨读者。

  省常委会委员王健:《若干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省财政将从哪些方面健全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切实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省财政厅:2017年全省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比例为5.96%,共投入54.3亿元。下阶段将主要从4个方面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一是贯彻教育投入“一增长两确保”要求,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二是落实今年10月出台的《关于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各市县区制定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原则上按不低于每生每年450元安排。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参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给予补助,同时省财政还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普惠园每生每年不超过150元补助,全年将为此安排补助资金约2亿元。三是加大对师范教育支持力度,加强师范教育经费省级统筹,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比同类非师范专业上浮50%。将幼儿园购买工勤服务、返聘退休教师、评上文明学校等综合项的励金等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省级财政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综合补。四是逐步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2019年、2020年省财政每年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公办园建设,对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

  省常委会委员李笃妙:《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全国原则上达到50%。目前我省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不到46%。各有关部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快公办园建设?

  省发改委:主要从3个方面支持公办园建设: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全面实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每年扶持各地新开工建设一批公办园。二是加大资金支持,继续策划储备一批公办园补短板项目,对接国家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方案,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同时每年遴选一批具备条件的公办园列入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三是加速项目实施。继续组织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包,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将工程包建设纳入“一月一协调、一季一调度”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省教育厅:省委省自2011年起连续8年将公办园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全省累计新建、改扩建公办园1800多所,提升薄弱园700多所,新建公办园学位近30万个。但由于基础薄弱,加之近年我省人口出生率持续回升、二孩政策全面实施,每年扩充的公办园学位数基本被当年新增生源数所抵消。面对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艰巨任务,下一阶段,将主要通过“三个一批”的举措落实:一是新建一批。2019年、2020年省级以上专项资金补助建设项目,拟从原有每年100所增加到每年200所。二是配建一批。督促各地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三同步”政策,对已经私有化或挪作他用的按回购回收。三是改建一批。鼓励有关单位利用闲置资源改建公办或公办性质幼儿园。

  省财政厅:自2011年起,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公办园项目建设资金75亿元,其中省级及以上财政投入35.93亿元,市、县级财政投入资金39.07亿元。在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方面向原中央苏区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今后将继续认真贯彻省委省决策部署,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公办园建设支持力度。

  省常委会委员林辉:《若干意见》提出要“着力构建以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各有关部门除了扩大公办园资源外,还将采取哪些措施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确保2020年实现我省普惠园覆盖率85%的目标?

  省教育厅:主要从4个方面落实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措施,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一是推动落实优惠政策,督促各地落实好普惠性民办园在教育用地、减免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对普惠园在园幼儿按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类别给予保教费和伙食费补助。二是加大财政扶持,督促各地落实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政策,并采取购买服务、基金励等方式拓宽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渠道。三是支持队伍建设,对普惠性民办园教师职称评定、评先评优、教研培训等给予倾斜。四是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建立公办示范性幼儿园与普惠性民办园结对帮扶机制,加快推进普惠性民办园内涵发展、质量提升。

  省财政厅:主要从两个方面鼓励扶持:一是今年7月会同省教育厅出台文件明确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程序和管理要求,推动普惠性民办园建设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对入选“省级学前教育保教建设幼儿园”的普惠性民办园,省级按公办园同等标准给予励。二是逐步完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要求各地财政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有条件的市、县(区)实施普惠性民办园购买服务,不断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能力。

  省常委会委员朱淑芳:《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幼儿资助政策。目前我省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和残疾幼儿在学前教育资助方面有哪些具体政策?下阶段有什么具体打算?

  省教育厅:在资助方面,明确政策覆盖范围、资助比例、资助标准,2017年全省通过渠道共资助在园幼儿22137人。在幼儿园资助方面,政策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按照3%~5%的比例提取资金,专项用于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收费和提供特殊困难幼儿补助等,2017年全省学前教育校内资金资助学生20602人次,资助资金1779.8万元。在社会资助方面,积极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2017年全省各地幼儿园获得社会资助资金211.36万元,受助幼儿2363人次。下阶段将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一是加大教育扶贫攻坚力度,在对烈士子女、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孤儿、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补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对这些幼儿实施免保教费的政策。二是统一助学金标准,对在园在册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实施助学金差异化资助,确保扶贫攻坚对象应助尽助。

  省财政厅:我省从2014年春季学期就开始实施以助学金为主导、幼儿园资助和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一是明确资助对象,适用于所有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园及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园。二是明确资助比例,全省平均资助比例按在园幼儿数3%以内确定,各地在确定资助面时,可结合当地实际按省定平均比例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老少边岛地区倾斜。三是明确资助标准,对孤儿或者残疾幼儿、低保家庭幼儿、烈士子女或者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2000元给予补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每生每年1000元给予资助。

  省常委会委员陈青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如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措施是什么?

  省住建厅:在建设标准方面,2012年制定了幼儿园配置标准,千人学位数30座,2017年考虑到二孩政策出台,将千人学位数提高到40座。在同步规划建设方面,严格要求土地出让前明确幼儿园配建规模,土地出让后同步办理幼儿园与住宅小区规划审批手续。去年开展的专项检查表明,基本达到要求,但主要问题是部分幼儿园安排在小区二期、三期建设,存在先建住宅、后建幼儿园问题。今年初进一步明确要求,今后新建小区幼儿园要在一期配建,没有同步配建的将不予通过验收。在同步移交方面,目前问题比较大。由于早先部分项目土地出让合同没有明确幼儿园产权权属,所以移交过程中个别项目出现扯皮。对以前土地出让合同没有约定权属的,今年省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幼儿园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作的意见》,对这个问题作出明确,要求配建幼儿园无偿移交当地教育部门,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对以前土地出让合同没有约定权属的,要一县一策,由当地与开发商协商解决,用于举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严禁配建幼儿园挪作他用或闲置。

  省教育厅:2017年联合省住建厅等部门开展了专项检查,发现全省小区配建幼儿园移交占比较低,“三同步”政策尚需进一步落实。下阶段要针对这一难点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教育部门在小区规划、土地出让、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参与的会商机制;二是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和工作交流,共同促进“三同步”政策落细落实;三是加强教育督导,将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各项综合督政重点,促进地方履行职责,对已私有化或挪作他用的配建幼儿园加大回购回收力度。

  省常委会委员朱华:幼儿教师素质是学前教育质量的关键,我省幼儿教师队伍整体数量和质量都有待加强。有关部门在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上有哪些对策措施?

  省教育厅:目前我省师幼比为1∶19.4,与国家要求差距较大,到2020年缺口近4万人;民办园人员持证率仅52%,要实现全员持证上岗任务艰巨。为此,将从3个方面入手解决:一是加大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力度,今年学前教育本专科专业招梦见拉屎在裤子里生数达7500人,比上年增加25%,未来几年还将扩大规模。省里已明确将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比同类非师范专业上浮50%。二是进一步拓展师资来源渠道,引导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考录、农村小学富余教师转岗等方式充实幼儿师资队伍。三是严格幼儿园教师准入与管理,把教师持证情况作为民办园审批和年检的重要内容,要求公办园临聘人员均应具备教师资格。

  省人社厅:主要采取3个方面措施:一是深化幼师职称制度,落实省委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幼儿园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予以倾斜,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二是着力提高幼儿教师薪资待遇,对评上文明学校等综合项的学校,其励金由同级财障。三是支持幼儿教师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引进急需人才和高端人才。

  省代表、南安市霞美镇鼎呱呱幼儿园园长云:部分地区公办园收费标准偏低,难以满足幼儿园日常运作和发展需要;部分民办园收费偏高,存在“入园贵”问题。我省对公办园收费和动态调整是如何考虑的?对收费过高的民办园如何调控和监管?

  省发改委:公办园收费方面,主要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财政拨款、办学质量以及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办园成本监审基础上,区分不同等级幼儿园和经费来源类别,制定相应收费标准方案报当地批准后执行。近两年全省大部分设区市已提高公办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针对部分民办园收费高的问题,如属办园成本没有明显变化而频繁提高收费标准的,将采取收费提醒、约谈或成本调查方式进行监管;对因收费过高引发社会矛盾的,价格主管部门经省批准,根据《价格法》第三十条相关,可采取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等干预措施予以调控和监管。

  省市场监管局:主要通过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肃查处违法收费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下一步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不定期对各类幼儿园收费行为进行抽查,依法受理查处幼儿园投诉举报,努力保障广大幼儿家长权益。

  省教育厅:今年8月会同省有关部门重新修订出台《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明确幼儿园收费项目及管理权限。在收费标准方面,按国家,公办、民办实行不同的管理机制。在收费监管方面,公办园收费实行收费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民办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省代表、漳州市幼儿园园长巫燕华:《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各有关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提高幼儿教师待遇,增强幼儿教育职业归属感?

  省人社厅:从3个方面着力推进:一是加强公办园教师待遇的保障,编内教师参照执行中小学校教师待遇,同时探索制定编外教师统一管理办法,按照同工同酬原则逐步缩小编内外人员待遇差距。统筹规范全省中小学班主任津贴项目。二是鼓励民办园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对所有幼儿园教师都采取同一评价标准、同一评审程序、同渠道评审,进一步畅通办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通道,并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三是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设置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将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由原来的0.5∶5∶4.5调整为1∶5.5∶3.5,将原来幼儿园教师最高职称等级从副高级提升到正高级,同时对农村学前教育教师给予适度倾斜,特别是在论文、课题等方面放宽要求。

  省财政厅:主要从两个方面提高幼儿教师待遇:一是认真落实文明励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的。二是提高我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今年6月经省同意,进一步提高我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外,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从2018年1月起全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到2019年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省教育厅:主要有4条措施:一是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二是提高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符合条件的尽快入编,无法入编的推动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着力解决同工同酬问题。三是提高民办园教师的工资待遇,鼓励各地建立民办园教师最低工资指导线,引导和监督民办园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将落实情况列入民办园年审重要内容。四是拓宽幼儿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探索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乡村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在正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方面对幼儿园实行名额单列或予以倾斜。

  省代表、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杨冰:《若干意见》提出,要落实相关部门对幼儿园安全和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省、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是如何落实自身监管责任的?

  省:在幼儿园周边治安方面,要筑牢防护圈,督促指导幼儿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水平,确保“人防在岗”“物防在用”“技防在线”;要管护区,在幼儿园上下学重点时段、段,提高周边治安巡逻、视频巡查、现场的密度和频次,及时有效发挥预防、处置、打击作用;要净化社会面,进一步密切与综治、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联动机制。在幼儿园周边道交通安全方面,将持续改善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加强交通疏导,努力解决高峰期拥堵问题;强化面监管,严查超员、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涉园的交通事故。

  省卫健委:在卫生保健管理方面,对全省幼儿园膳食、生长发育、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综合指导,加强幼儿园保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掌握各辖区内儿童保健情况的基本数据。在园内疾病预防和控制方面,重点做好疫苗接种和传染病防控,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幼儿园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对取得办学主体资格并提供餐饮服务的幼儿园,严格按关要求,对其开办的食堂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督促幼儿园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日常监管,对幼儿园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和信用等级管理。在全省深入开展“明厨亮灶”示范单位、放心食堂和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目前全省持证幼儿园食堂基本纳入追溯体系管理,县级以上的公办园食堂基本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

  省教育厅:教育部门将主要采取6个措施:一是全面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按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遵从幼儿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珍视游戏和生活的独特价值,加强幼儿园管理和科学保教工作。二是强化教师培训和教研指导。提升教师队伍和教研人员专业化水平,开展专项培训,将防止“小学化”倾向作为幼儿教师和教研员培训的重点内容。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幼儿园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日等多种途径开展宣传,主动向家长传递正确的育人导向,逐步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氛围。四是开展城乡幼儿园精准帮扶。发挥公办园和示范园作用,帮助乡村幼儿园纠正“小学化”倾向,促进乡村幼儿园整体提升保教质量。五是健全幼儿园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完善民办园年检制度,实行示范园动态管理,加强质量评价监管,促进幼儿园规范管理、科学保教、自觉克服“小学化”现象。六是强化教育督导。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要求各地教育部门组织幼儿园、小学及涉及幼儿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并制定实施整改工作方案。将纠正幼儿园“小学化”问题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对办园教学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

  省副省长郑新聪:省将以贯彻落实好此次专题询问会有关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要重点针对老百姓反映突出的“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优化布局和办园结构,推进机制体制创新,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要落实各级的主体责任,以县级为重点,完善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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